關于明確裝配式建筑有關技術問題的補充通知
11500000MB19461215/2022-00074
各區縣(自治縣)住房城鄉建委,兩江新區、重慶高新區、重慶經開區、萬盛經開區、雙橋經開區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完善裝配式建筑技術應用管理規定,促進先進適用裝配式建筑技術發展應用,推動我市裝配式建筑健康發展。經研究,現將《關于明確裝配式建筑相關技術問題的通知》(渝建科〔2021〕5號)中關于全現澆組合樓板認定為預制裝配式樓板的有關規定修訂為:
“鋼筋桁架樓承板、壓型鋼板樓承板等全現澆組合樓板,滿足以下條件方可認定為預制裝配式樓板:
1.用于裝配式建筑結構應滿足免拆模、免抹灰的技術條件,且承載力和剛度應滿足臨時支撐間距不小于2m的要求;
2.鋼筋桁架樓承板非金屬底板材料以及底板與鋼筋桁架的連接構造除應滿足剛度及承載力要求外,尚應符合防火及耐久性規定?!?/p>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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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關于明確裝配式建筑有關技術問題的補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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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裝配式建筑